浙江在线05月19日讯5月11日下午,张先生从江西省九江市给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打来电话:“我表哥余吉金是金华市三伍服饰配件厂员工。5月3日上午9点左右,表哥在上班时突然晕倒,被送到金华市一重点医院抢救。医院诊断我表哥脑溢血,需要手术治疗,费用要十四五万元。我们到哪里去筹集这笔巨款呀?”
张先生说,他表哥今年52岁,江西九江人,已经在市三伍服饰配件厂打工五六年了。他表哥的工作时间为两班制:一连上半个月的白班,然后连着上半个月晚班。原先每天工作11个小时,5月份开始,每天工作12个小时:白班是早上6点到晚上6点,晚班是晚上6点到次日早上6点。每月1日和16日休息,也就是说每月只休息两天。突发脑溢血与工作过于紧张、劳累有关。
张先生说,他表哥入院后,厂方只预付了5000元医疗费。因为没钱治疗,5月9日,他表哥被迫离开金华这家医院,回到家乡,住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从金华到九江的4000多元救护车费是厂里出的。目前,他表哥病情危急,急需动手术。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说,手术费至少10万元。截至目前,他表哥已经花去两万多元钱(不含救护车费),除了厂里预付给金华某医院的5000元外,其余费用都是家人设法筹集的。
张先生说,为了医疗费,他曾去找过市三伍服饰配件厂。厂方表示,除了发动全厂职工捐款外,没有其他办法。
5月12日上午,记者前往位于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工业园区的市三伍服饰配件厂采访。这家厂厂区规模不小。
得知记者前来采访余吉金生病一事,传达室工作人员表示,要进入厂区采访,必须先征得工厂有关负责人同意。在传达室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通过电话与该厂一名姓李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这名负责人称,厂里与余吉金签过劳动合同。至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五金”问题,他说,有关部门没有规定必须为全体职工缴纳“五金”。骨干人员以及危险岗位的人员,厂里都缴纳了“五金”。
记者要求进厂采访,被对方拒绝。
余吉金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是否属于工伤?工厂该不该为余吉金承担医疗费?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五金”,是否违法?就此,记者采访了劳动部门和有关律师。
记者先拨通了金东区劳动人事局的12333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简述了事情的经过。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这事应该找一姓王的女士。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待过余吉金的家属,并明确告知,余吉金的情况不属于工伤。按规定,工厂应该为职工投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因此病人可以要求工厂解决医疗费。如果工厂拒绝,病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五金”,职工或家属能否向劳动部门投诉的问题,王女士说,如要投诉的话,应向12333反映。
记者再次拨通金东区劳动人事局的12333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时,前面那名接听过记者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受理拖欠工资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等几类投诉,不接受企业不缴“五金”的投诉。
为此,记者与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吴涛取得联系。吴涛说,职工及其家属可以就企业不缴纳“五金”问题,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浙江厚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鲁邦升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但工伤保险仅仅是职工享有的社会统筹保险项目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职工还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项目,为职工办理相关保险,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相关费用,其中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假如用人单位没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未依法缴纳相关费用,导致职工财产损失的,应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赔偿相关费用。若构成或视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未构成工伤或不能视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对职工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必要的赔偿或补偿。金华日报 记者 唐伯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