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目前市政府已下发文件提高杭州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40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新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提高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均提高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