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为进一步方便市民、优化服务,市公安局和市国税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逐步放开小型车辆上牌地域限制。
据了解,从2010年6月1日开始至2010年底,市国税部门允许购买小型汽车(进口机动车除外)的车主凭房产证、暂住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凭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件或工作证明,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国税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到车管所申请车辆上牌。从2011年开始,全面放开车辆缴纳购置税和上牌地域限制(进口机动车除外),允许车主自愿选择全市任何一个县(市、区)国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到车管所延伸服务的4S店上牌。
“以前,市民买车必须到椒江缴纳车辆购置税。2008年将权限下放到临海、温岭两地。2009年5月开始,车主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国税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上牌手续,现在权限进一步下放。”市国税局一工作人员说。
台州晚报 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