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为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复查,昨天,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牵头下,市工商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到市区五马步行街、温迪路、龙腾路、振瓯路,对店铺招牌“找茬”,并提出整改要求。
“你们看,‘鼎尚珠寶’的招牌中,使用了繁体字,属于不规范用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朱朝国指着五马步行街的一家珠宝店说,根据相关规定,招牌中出现繁体字,必须是名家题款,并在招牌上落款才规范。像“银河珠寶”中出现繁体字,因为是名家所书并附有落款,这样的形式是规范的。另外,像“A.E.NICE”不是商标,单纯使用外文也是不允许的,必须要加配中文名称。除非该商标已经进行工商注册,招牌上附有“R标”(已注册商标)。
昨天上午,检查组在市区五马步行街和温迪路进行检查,一路上发现的不规范用字真不少。如“菩蓮瑜伽”的招牌上,“蓮”字为繁体;“聯邦歐詩蘭”这块招牌上的字多为繁体……除此之外,还有“godkeen”“peoleo”等店铺招牌,只有夸张的英文单词,不见任何中文标识。
对于商家喜欢在店招中使用繁体字与外文的原因,是一些人觉得这些字体看起来比较美观,能够吸引人。温迪路一家卖服饰的店主说,这些字体能让人感觉很时尚很高档,店名特殊化才能引起顾客的关注。
对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府副秘书长谢树华并不认同。他说,对于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广告牌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形象之一,所以规范用字很重要。使用不规范的汉字,其实已经违反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是不允许的,必须纠正。
在昨天的检查中,温迪路共有36家店铺招牌需要整改,五马步行街有15家店铺的招牌存在瑕疵,龙腾路和振瓯路的店铺招牌各有7处小毛病。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工商部门将要求存在问题的店铺限期整改,尽快恢复“门面”的规范性。见习记者项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