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奉化市萧王庙街道大埠工业区块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事件得到严肃查处。昨天上午,省政府在杭州举行新闻通报会公布查处情况,4家违法排污企业被停产关闭,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
大埠工业区块是原奉化化肥厂所在地,现有各类企业20家。区块内的青云镀业有限公司、新星镀业有限公司、大桥明化电镀厂和中兴镀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通过控制排污阀门或私自改造污水管道等故意规避监管的手法,将未经处理或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水排入剡江。
今年5月8日至10日,宁波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相继报道了大埠工业区块部分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事件发生后,环保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及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并成立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处理。奉化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对该区块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组进驻大埠工业区块,及时查处了违法排污企业。
据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企业违法排污事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充分暴露了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唯利是图的心态和行为,反映出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等问题。目前,对违法排污事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青云镀业有限公司、新星镀业有限公司、大桥明化电镀厂和中兴镀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实施关闭,分别处以10万元上限处罚,并分别加倍追缴排污费70.97万元、71.47万元、60.43万元、72.64万元;对4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拘留15日,1名企业主管和7名排污操作员行政拘留12日;对奉化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奉化市环保局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奉化市环保局副局长给予免职处分,对萧王庙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萧王庙街道办事处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奉化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和监管人员分别给予撤职、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奉化市从重从快查处大埠工业区块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事件,得到了调查组的肯定。
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奉化市、宁波市和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奉化市开展了大埠工业区块综合整治行动,并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各地所有污染源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和专项督查,同时在全市通报该事件处理结果,要求全市上下引以为戒,加强干部教育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监管体制机制,绝不放过每一家偷排企业、每一次偷排行为、每一个违法人员,确保生态安全。宁波市发出了关于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的紧急通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违法排污现象的再次发生,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省里也部署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据宁波日报 记者 邓少华 曹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