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7日讯农房建设今后将有规可循。市建设局出台相关管理导则,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今后,温州市农村建房质量好坏的判定,将结束由工匠凭“经验主义”判断的历史,其建设程序也将参照城市建房进行。
长期以来,温州农村建房大多由农民自行请工匠设计建造。房子建好质量如何,也由工匠作出“自我鉴定”。由于工匠缺乏相关知识和安全知识,基本凭经验判断,房子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尤其我市是台风区,频频光顾的台风,使农房质量面临考验。今年我市加快农房改造,计划改建3万多户农房,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并于近日出台《温州市农村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导则》,根据规定,在农房建设中,执行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施工登记、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等,以保护农民权益。
据介绍,今后农房建设工程,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或选用通用设计施工图。农房设计将满足抗风、抗震、防火等要求。农房建设实行施工登记,建房户与承建者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施工承包人资格、技能如不符合要求,不能承包农房建设工程。对未选择资质单位或有证书建房的,不予办理施工登记手续。建房户和承包人将根据合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管理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工程巡查并指导建设。
农房工程竣工后,由建房户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意见书、验收规划确认书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可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登记。农房建设工程可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时,向建房户出具质量保修书。温州晚报 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