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6月中旬前,宁波的菜市场要完成明码标价工作,马大嫂们再也不用担心是不是买贵了。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物价局获悉,市物价局、贸易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物价局、贸易(粮)局进一步加强菜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市场价格诚信建设。
菜市场商品
必须实行明码标价
按照通知要求,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菜市场,销售各类商品或提供服务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价的形式应当采用标价签、价目表、价格牌等方式,有条件的还可以采用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终端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经营者标价时必须做到价签齐全、标价明确、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明确、摆放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菜市场举办者,应当在菜市场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栏(牌),公示当天主要商品的参考价,方便消费者购物。
40种热销商品
每日标注最高价和最低价
江北区物价部门已制定了实施方案,11个注册登记的菜市场已开始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据江北物价部门介绍,在农贸市场里的商户定了菜价后,主要有两种途径来做到明码标价。
一种是市场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管理部门选取40种热销商品,摘录当日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每种的区间价格。
如果是熟食店等有固定门面的商户,商家必须在墙面上单独标明每种商品的价格和计价单位。
下一步工作
是实现菜价明码实价
按照物价部门的设想,明码标价只是工作的第一步。目前多数商品只能标明价格区间,将来还会进一步细分。
“要在农贸市场引入超市的价格管理方式,这还得贸易部门与物价部门一起努力。”江北发改局工作人员周明给我们打了个比方,假设鲳鱼目前只能标出大类的区间售价,那么在未来,二两重的鲳鱼和半斤重的鲳鱼,能分开标价。再比如,希望到明年,农贸市场里每个小摊上的商品,都能实现单独标价。如青菜标的是1元/斤,那么就必须要卖这个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