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日讯 家住杭州滨江的唐大妈,原先立过遗嘱,打算去世之后房产由唯一的儿子继承。没想到儿子把这份遗嘱,改成了赠与合同,直接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同时也不肯赡养老人,无奈之下,唐大妈打算通过法律要回自己的房子。可是,房子已经过户,还能拿回来吗?老父过世前儿子催着赠房产 立马做手脚卖掉哪管老妈>>
儿子是凭借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唐大妈说:“不是我写的,这个东西我看也没看到过,我不承认签了这个。”
记者对比了一下,这上面签名的笔迹,与唐大妈和老伴所立遗嘱的署名笔迹确实有差异。
律师戴和平说:“她怀疑这个是伪造的,比如说有关人员串通公证人员或者怎么样,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复查。”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39条的有关规定,戴律师建议唐大妈可以到公证处申请复查,要求撤销。同时,还要对签名笔迹作司法鉴定。按照律师说法,为了有理可依,唐大妈首先到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笔迹进行了司法鉴定。昨天,唐大妈的大女儿兴冲冲地找到了我们。
“我来呢,主要就是把这个东西给你们送来,我刚刚拿到(那是什么)赠与合同的鉴定书(鉴定结果怎么样)。肯定不是了,看也看得出来。”
律师戴和平:“如果有客观公证的鉴定结果,说这个签字不是他母亲签字的,那么这个公证就自然无效了。”
一旦公证被撤销,唐大妈老两口的财产也将恢复原状。
律师戴和平:“一旦恢复了原状,他父亲那部分也不能全部给儿子,那么就按照继承法,房屋首先归他母亲,还有50%应该是几个兄弟姐妹和母亲一起平均分配。”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们很想听听唐大妈的儿子有什么想说的。那份赠与合同是怎么回事?那合同上的字迹到底是真是假?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样的隐情?他又会不会有着怎样难言的苦衷?可是,他的电话依然是关机。
听唐大妈的大女儿说,在我们第一天到家里采访的当天晚上,弟弟曾给母亲打过一个电话,电话那段的声音有着很久都没有感受到了的温和。
唐大妈的大女儿:“他就说,妈妈你身体好不好?”
听上去一句再简单不过的问候,或许在这个时候听来,冰冷的空气中顿时多了一丝温情。亲情,怎会只值这150平方?真希望唐大妈一家能够如全家福上一样,重新找回往日灿烂幸福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