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昨天上午,坐在看守所冰冷的椅子上,从贵州老家到嘉兴市嘉善县大云镇打工的阿勇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家里遭贼,他因一时鲁莽拿水果刀将贼捅死,却换来了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杀了贼,也要被判刑么?”今年21岁的阿勇有些迷茫。
去年8月上旬,阿勇家遭遇了小偷的“光临”,虽然东西没被偷走,但阿勇非常恼火。第二天,阿勇买了把水果刀傍身。
8月15日,阿勇的表弟阿卫也住在了阿勇家。有2个大男人睡在屋里,阿勇想小偷是不敢来的,即使来了也可以教训一下。于是,阿勇当晚没锁门。
第二天凌晨4时许,小偷来了。
阿勇从床上爬起来,抄起水果刀,悄无声息地走到门后躲起来。大概5分钟后,一条黑影弯着腰,一只手伸在前面,朝桌子上放着的手机抓去。在小偷距离桌子还有2、3步的时候,阿勇将门关牢,同时拿起水果刀朝黑影刺过去。
开了灯,阿勇看到被自己捅伤的小偷靠着房门又站了起来,没几秒就倒下去了,胸口上一摊血迹,嘴里也在冒血,渐渐仰面躺在地上不再动弹。整个过程持续了2、3分钟。
阿勇叫阿卫打电话报警,自己也在现场等待警察和120急救车的到来。医护人员检查后告诉阿勇,小偷陈某已经咽气。后经法医鉴定,陈某系因急性失血性休克伴心包堵塞而亡。
今年6月2日,该案在嘉善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勇有期徒刑5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