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9日讯年过六旬的朱老太,因在出狱6年之后再次贩毒,近日被浙江平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朱某今年63岁。1997年7月,她因累计贩卖19克海洛因,被平阳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6月,由于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她被提前释放。
但没有想到的是,时隔6年朱某又重操旧业,再次做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2010年1月22日,朱某在和金某联系好毒品交易的事宜后,前往平阳县钱仓镇,将汤某(另案处理)提供的一大包毒品“冰毒”以19000元的价格贩卖给金某。
在交易过程中,朱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鉴定,该包毒品重49.61克,检验出甲基苯丙胺的成份。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