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1日讯绍兴市委组织部对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会前报告、会前审核、会议列席制度,将事后监督为主,拓展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行为。绍兴的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组织部的肯定。不久前,中组部《组织工作通讯》专门刊登了绍兴的经验做法,并称之为“一个有效的创新形式,可供借鉴”。
这是昨天下午记者从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座谈会上获悉的信息。据悉,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在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也要求全省各地学习借鉴我市的做法。
我市自2003年开始实行这一做法。市委组织部要求所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两天,填报《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报告单》,凡涉及换届前后的人事安排、平时较大规模的人事变动,以及重要岗位人事调整和干部调整比较频繁的,市委组织部均进行会前干部任免材料审核并视情况派员列席会议,以切实掌握干部监督的主动权。
市委组织部还在会前审核,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会前审核一般在召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前半天到一天进行,要求有关单位上报干部任免材料,审资格,审条件,审程序,审民意,审职数,而不干涉具体的干部任免,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会前整改,问题严重的,暂缓上会讨论。市委组织部还根据会前审核情况,有选择地派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并在会后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实行会前报告、审核和会议列席制度以来,绍兴市委组织部共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会前人事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员列席会议23次,提醒和纠正违反规定问题9起,涉及干部职位18个。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翁鲁敏在会上说,绍兴的这一做法取得了明显的事前与事中监督成效。我们还要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贯穿四项监督制度,切实防治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
绍兴晚报 周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