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昨天,记者从萧山检察院获悉,6月1日晚,将散步的一家三口撞飞的“马六男”孙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6月1日19时40分左右,孙某驾驶“马六”轿车沿萧山区建设四路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与新街镇新盛村一家三口相撞,造成夫妻两人受伤其中妻子仍在重症监护中、儿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孙某弃车逃逸,于次日凌晨到萧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投案。
事故初步认定:孙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事故发生后未保护现场和抢救伤者,应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萧山区公安分局于6月9日向区检察院移送相关材料申请对孙某批捕。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孙某交通肇事后逃逸,且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于昨天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孙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