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姨,50挂零,家住杭州北景园,喜欢到北景园中心广场跳舞。
大家都说,张阿姨的交谊舞跳得“毛专业嘞”,在北景园舞蹈界小有名气。张阿姨还带了数十个学生,人称“张老师”。
2008年12月初的某日晚上8点多,张阿姨安置好音响,放起音乐,带领一群小姐妹跳开了。张老师在前面领舞,小姐妹动作整齐,配合着节奏强劲的音乐,吸引了不少居民围观。
张阿姨说,跳着跳着,队伍里多了个男人,一脸认真地跟在后面比划。她没吭声。
次日,男人又来了,跟在队伍后面学跳舞。
第三天,男人再次出现,张阿姨走了过去:“学跳舞要收费的。”
男人反驳:“这里是公共场所,收什么费?”嘟囔着走了。
男人姓李,1962年生,高中文化,杭州人。
李先生说,他也住在北景园,吃过晚饭喜欢去广场散步,看到跳舞那么热闹,忍不住去跳了两次,结果一个中年妇女(指张阿姨)过来要收300元学费,他不肯给,那个女人就生气了,说不给钱就不要看。他没理她。
张阿姨否认要300元学费:“我的学费都是象征性收收的,要学就自愿交,50元到100元,多少不限。”
张阿姨说,李先生不肯交钱就算了,他还来拆台。
“后来几天,他(指李先生)每天都来转转,到处和人说我不要脸,跳舞还要收钞票,叫人不要跟我学跳舞,我气煞,没理他。”
2008年12月7日晚上,李先生和张阿姨再次在中心广场狭路相逢。
李先生照旧站在一边看,张阿姨心里不高兴,说了句:“揩油!”意思是李先生不交学费,却天天来看,有心偷师。
李先生却误会了,怒气冲冲回击:“你一个老太婆我揩你啥格油?”
张阿姨气煞,看到李先生一直在学员堆放的衣服边走动,转头大声对学员说:“大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小心被人拿去。”说完走过去,把衣服抱到另一边放好。
李先生在警方笔录中说,当时听到了张阿姨骂他是“拆白党”。
“拆白党是什么?拆白党是地痞小偷流氓,我和她都住这一片的,本来关系可以搞得蛮好,她这么骂,我一气就冲过去了。”李先生认为,张阿姨搬衣服的动作是在指桑骂槐,向大家暗示他就是小偷。
张阿姨坚决否认骂过拆白党:“我没有骂他,我又不认识他,但他一定要说我骂他了,还要过来打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双方说法不一。
李先生说:“我们吵了起来,她突然冲到我面前,用手抓我并用脚踢我,但没踢到我,我之后用右手推了她一把,想让她不要动手动脚的,结果把她推倒了。”
张阿姨说:“我没动手,是他好几次要打我,但被旁边的人拉牢了,没有打到我,就后来推了我一下,我背对台阶,仰面倒了下去。”
案发后,李先生迅速离开现场。
张阿姨左手着地,医生诊断为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重伤。
8个月后(2009年8月13日)李先生投案自首。
之后,李先生的家人向张阿姨支付医疗费及赔偿费共计人民币11万元。张阿姨出具了谅解书。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李先生被下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下城区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市快报 严静 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