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6月21日讯(通讯员朱利明)只因封建观念一时转不过弯来,认为女儿未经同意,就跟男友去了外地,父亲一时冲动之下和二个儿子把“准女婿”关在小旅社,要求男方父亲给个说法,不料却触犯了刑法。6月21日上午,浙江天台法院依法判处父亲王永善有期徒刑6个月,二个儿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49岁的王永善是河南人,育有二子一女,最少的女儿王欠欠也已19岁。今年2月份,王永善一家人在河南老家高高兴兴地过完春节后,儿子、女儿就各奔东西。两个儿子来到天台,女儿则去了舟山。
后来,王永善得知女儿处了个安徽人对象,并且已和该男子到江西找工作去了,心中十分生气,认为女儿还没有经过同意就找对象了,这面子往哪搁。于是他打电话给女儿,却联系不上,后来电话打通了,他就骂了女儿一顿,并要她第二天就到天台来。
3月23日,王欠欠和男友王永来到了天台。王永善的二儿子看到他们两个人回来,心中不高兴,就动手打了两人,结果王永就逃走了。第二天,王永善带着儿子们和女儿坐车准备去临海再转车到舟山,准备找王永的父亲讨个说法,没想到刚好在车上遇到了逃走的王永。于是王永善一家人把王永从车上拉下来,把他带到了天台一个派出所。可是派出所的人说这是自由恋爱的事,没违法不好管。于是他们又把人带到了一家小旅馆,并打了个电话给王永的父亲,要求带2万块钱的“青春损失费”来,把此事处理一下。期间,王永被“看”了29个小时。再后来,王永的父亲带来了警察。
法庭上,王永善表示,他不懂法,也没有文化。女儿找对象谈恋爱,也不反对。但是王永没经过他同意,就把他女儿带到江西去,所以很生气。就想把王永留在旅馆里,并和他父亲商量一下定亲的事,没想到却犯了法。他的两个儿子也表示,都是冲动惹的祸,心中非常后悔。并且现在妹妹已和王永订了亲,走在了一起,两家已经是亲戚关系了。请求法官从轻判处。
法院认为,三人的行为犯非法拘禁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