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近日,浙江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物价部门从6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记者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该局已收到通知,并已着手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重点查处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整治活动将采取提醒告诫、立案查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等方式。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前些年,很多房开公司在售楼时都采用“均价”、“起价”等不规范的标价形式,物价部门也曾接到类似的投诉。如某房开在预售时自称“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而消费者购买时却是2.8万元一平方米,原来是房开拿到预售证后,见房价上涨,于是赶紧提价。有的房开公司标的“均价”较低,其实是用自留的低价房来“平均”的,有的楼盘甚至出现“一天一价”的现象。
针对省物价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我市物价部门重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采取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的方式。其中,价目表和价格手册应标明以下内容:商品房的房号、销售状态、户型、房屋层高、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等。温州晚报 夏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