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3日讯2010年5月,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接待办理结婚手续543对,离婚手续109对。
近日,一对夫妇在女方家长的陪同下,来到鹿城区离婚登记处要求办理离婚手续。登记处工作人员发现这对夫妇是在2009年9月9日这个人称“三九吉日”领的结婚证,这可是众多在2009年9月9日选择结婚中的第一对离婚夫妇。更让工作人员感动难以置信的是,导致这对夫妇离婚的原因竟然是丈夫不满妻子没有交伙食费。
丈夫小王和妻子小赵都是市区人,他俩去年认识几个月后很快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并赶在2009年9月9日这个象征着天长地久的“三九吉日”到鹿城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婚后没过多久,妻子小赵便怀上了宝宝。
由于小王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在他父亲的工厂里帮忙做事。结婚之后,小两口跟小王的父母住在一起。原本,既是新婚妻子,又是准妈妈的小赵住在婆婆家,应该是开开心心地享受大家的呵护才是,可是突然有一天,小王对小赵说:“你住我爸妈的,吃我爸妈的,总得交点伙食费吧。”听了这话,小赵整个人都懵了。
不过她起先还以为丈夫是在开玩笑,可是后来,丈夫不依不饶地提起“伙食费”,甚至变本加厉地表示,如果小赵不交伙食费,孩子也不用生了,直接去医院把孩子打掉。“真没想到他竟然会是这样的人。”在怀上孩子三个月的时候,伤透了心的小赵去医院做了人流,并提出跟丈夫离婚。
“这个男的真的是太过分了。”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过来离婚的时候,那个男的在现场还指着女方鼻子骂,甚至连女方母亲都骂,实在是太过分了。”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结婚之后都是一家人了,不管经济还是感情,都需要大家一起精心呵护和经营。像这样结婚后还问自己的妻子要伙食费,不给伙食费还要妻子去堕胎的,真是闻所未闻。”温州都市报 蔡挺 陈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