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公安厅党委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法律法规,着眼打造一支适应公安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行和完善竞争上岗工作,有效激发了公安干部队伍的活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顺应公安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回应干部群众的呼声,坚定不移地推行和完善竞争上岗
当前,公安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呈现一系列阶段性特征,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坚持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厅党委是这样认识和把握的:
第一,适应公安事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是推行竞争上岗的根本考虑。目前,我省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2004年以来连续5年刑事案件立案数居全国首位,2009年仅次于广东省、居全国第二位,目前正承担着上海世博“环沪护城河”的安保重任。必须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更好地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
第二,优化公安干部队伍结构,是推行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考量。队伍数量庞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有限,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是公安干部队伍的一个明显特点。不打破常规按部就班选人用人,就可能导致公安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直接影响公安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不拘一格选拔那些政治坚定、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确保公安事业后继有人。
第三,顺应警心民心的热切期盼,是推行竞争上岗工作的内生动力。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的自主意识的提高,广大干警一方面对公安队伍中各级领导干部如何产生越来越关注,另一方面也希望有机会全方位展示自身才能。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为广大干警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序参与领导岗位竞争搭建平台,以公正透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用人机制,积极回应广大干警的民主关切,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队伍内部团结和谐。
二、坚持常态化,体现创新性,不断提高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厅党委把选准人用好人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坚持以常态化促进规范化,以方式方法的创新促进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
(一)保持合理的规模和频率。近年来,我厅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除纪委副书记、援藏援疆等特殊岗位干部外,都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2004年底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实施了处级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1次,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9次,共有47名同志新提任为正处级领导职务,84名同志新提任为副处级领导职务,基本实现了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常态化,初步建立了一套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完善考试测评方式。为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每一次实施竞争上岗前,厅领导都深入调研,摸清干部队伍现状,找准事业推进的关键点,根据具体实际完善考试测评。笔试环节,力求贴近实战,贴近公安工作的阶段性重点,注重测试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防止死记硬背者得高分,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面试中,重在测试竞争者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防止把“口才”等同于“人才”,较好防止了简单凭演讲取人的情况。
(三)扩大群众有效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作用,扩大群众民主参与的范围和途径,构建“多轮驱动”格局。一是群众参与制定规则。在方案拟订过程中,分处级干部、一般干部等层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把上级的要求与群众意愿和利益结合起来。二是群众当裁判。由干部职工对参加竞争人员进行无记名评价。三是实行差额考察制。按照考察对象人选数多于竞争职位数的原则,确定多于职位数的考察对象,认真听取并尊重群众在考察中的意见,在对比中识人,从好中选优。
(四)探索实行量化评价。加强对入围人选的甄别比较,将入围人选的笔试、面试、经历和获奖情况、民主测评分别按照20%、25%、15%、40%折算计入综合评价分。在折算考察分值时,依据测评对象现实表现,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要素合理进行了相应的量化折算。同时,探索实行工作经历和业绩附加分。比如,2010年开展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时,对具有有两个岗位经历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下基层锻炼过的,均予适当加分,树立对人选评价的良好导向。
(五)全程接受监督。竞争上岗工作中,我们十分强调程序的严密性和纪律的严肃性。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在公开中运行,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特别是注重发挥厅纪委作用,从资格审查到笔试、阅卷、面试、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每个环节都有纪委干部参与,做到既严格保密,又相互监督,避免“暗箱操作”和工作随意性。
三、加强干部管理,优化机制配套,全面提升竞争上岗工作的整体效应
厅党委认识到,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只是提高公安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巩固多年竞争上岗工作中形成的成果,扩大运用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才能带动提高我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体水平。一是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每次竞争上岗工作,厅领导都会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鼓励不敢竞争的人,提醒通过竞争走上领导岗位的人,勉励积极参与竞争上岗的人,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二是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根据竞争上岗工作中干警表现出来的能力素质状况,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重点公安工作能力的专题轮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等,铸造警魂、提升公安干部的综合素质。三是创新考核机制。比如,把竞争上岗工作中探索形成的量化评价办法,运用于日常干部的考察考核,初步构建了体现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特点,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我厅竞争上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各市干部人事工作水平相比,与广大干警的愿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我厅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我省公安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