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阿穆隆。林云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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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6月24日讯 “被告人阿穆隆,公诉人很想问你,
当你选择酒后驾车的时候,
你是否想到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当你在案发后驾车逃逸,
你是否想到被害人倒在路上等待着救助;
当你躲避不出时,
你是否想到做错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阿穆隆低垂着头,双手不停地把弄着,声音也有些小。不过,对于每一次法官提问,他基本不假思索地回应说“没有异议”。
昨天(23日)上午9点,快男阿穆隆酒后驾车肇事案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案审理的还有宝马车车主宝勒德牧仁——他因涉嫌窝藏罪被起诉。
记者注意到,围绕阿穆隆案,控辩双方在接下来5个多小时的审理中,把焦点主要集中在“阿穆隆到底该不该负全责”。
出事前
他辗转两个酒吧
从昨天的庭审中,我们基本理清了阿穆隆驾车肇事的整个经过。
阿穆隆和宝马车车主宝勒德牧仁是朋友,因为过年的时候没有碰上面,阿穆隆3月2日凌晨坐飞机到了杭州。当天晚上,他们先后去了两个酒吧,都喝了酒。
“杭州我不是很熟悉,第一个酒吧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喝了一点点啤酒。”后来他们去了保俶路的88酒吧,阿穆隆喝了些洋酒。
3月3日凌晨4点多,他们才从酒吧出来,由阿穆隆开着宝马车回宝勒德牧仁在余杭的住所。“那天下雨,视线不是很好,我对道路也不是很熟,主要靠导航仪指路。”
“在车上,小宝(指宝勒德牧仁)一直在闹,事发前拉扯了我。”阿穆隆说,“我转头叫他别闹,等我回过头的时候,就感觉撞到了东西。”
那是在文一路东向西古翠路口。
出事后,两人都没有下车,而是驶离了现场。
“开车不应该超速你知道不知道?”公诉人问。
停顿了片刻,阿穆隆轻声回答说“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吗?”
阿穆隆点了点头。
出事后
他们时刻在关注新闻
阿穆隆撞到的正是骑电动自行车过马路的李荣珍——事故造成了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最终宣布死亡。
车子开回到宝勒德牧仁家后,两人检查了车子的受损情况,发现引擎盖左侧有凹陷,远光灯也有受损。“但是没法确定当时撞得怎么样。”
两个人一直都很紧张。阿穆隆说,他们上网、看电视,关注的都是交通信息。“如果我们出了事,肯定是会有报道的。如果没报道,说明没什么大问题。”
3月4日中午,阿穆隆从杭州出发回北京。
3月5日凌晨,宝勒德牧仁被抓获,肇事宝马车一并被查获。当天晚上,阿穆隆重回杭州投案。
阿穆隆是否负全责
成辩论焦点
事故发生以后,交警部门进行了调查,并对这起交通事故做出了认定,阿穆隆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李荣珍无责任。
阿穆隆是否应负全责,事发地段是否有监控成了昨天双方辩论的焦点。
公诉人在庭审中认为,阿穆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超速驾驶车辆且未注意前方动态,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阿穆隆辩护律师对侦查机关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他认为最关键的证据,即李荣珍进入事故路口(文一路古翠路口)的监控录像缺失。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称,李荣珍骑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可是案发路口监控缺失。侦查机关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当时是不是有违法行为。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瑕疵,没有尽量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
辩护律师就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他说侦查机关的证据不充分,要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阿穆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么就调取事发地更多证据证明李荣珍是否违法交通法规。
辩护律师说,阿穆隆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时,路口仍处于绿灯状态,那么李荣珍南往北在过马路时,很有可能处于“红灯状态”。同时,李荣珍过马路的时候,是在左车道上“逆向行驶”。所以,他认为“因对方也有过错,阿穆隆不应负全部责任”。
公诉人一串排比句
说得发人深省
庭上的小高潮,来自公诉人对阿穆隆的酒驾行为说的那一连串发人深醒的排比句。
公诉人说,阿穆隆作为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除了享受鲜花和掌声外,还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行为和遵纪守法,不能忘记道德修养和人性关怀。但是阿穆隆酒后驾车并造成他人死亡后,竟然还逃逸,对青少年做出了反面表率的作用,应深刻反省。
“被告人阿穆隆,公诉人很想问你,当你选择酒后驾车的时候,你是否想到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当你在案发后驾车逃逸,你是否想到被害人倒在路上等待着救助;当你躲避不出时,你是否想到做错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尽管你最终选择自首,但是造成的后果已是不可挽回……”
公诉人说,我们要从这个案件中学会敬畏生命,因为如果我们不会敬畏别人的生命,那么你凭什么指望别人来尊重你的生命安全呢?
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另据了解,阿穆隆家人和李荣珍家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已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所有费用计11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