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管理,一个孩子四个娘
车位雾里看花,像杜江这样委屈的车主自然不在少数。他们的理由不少:车位取消时为什么没有提示牌或者公告?杭州到处都在挖潜找车位,这个地方取消车位的理由是否充足?有些车位取消得并不彻底,还依稀可见,普通市民如何分辩这是取消车位还是自然磨损?
症结究竟在哪里?让我们把视角再放回到杜江的停车罚单。6月18日,记者联系了城管执法局湖墅中队,他们并不觉得自己的处罚有任何问题。该中队一负责人说执法人员判断车位已经取消的理由是地上没有白色车位线。
“我们只负责执法,查处停在人行道上非车位内的机动车,而车位申请、审批、划定、收费、管理则由其他部门负责。”拱墅城市管理执法局党政办主任顾建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负责的执法依据只有车子是否停在车位线内。因为他们无法接收到车位新增或者取消的信息。如果对一个车位的合法性存疑,他们多采取“询问附近的商户——确认标线/涂改是否为主管部门行为——是否处罚车主”这一执法链条。
“车位附近的商户往往能准确提供车位涂改人的信息,他们是我们调查的第一信息源。”他说执法局约160个执法人员分成10个中队,巡查辖区87.73平方公里内的违停和人行道综合管理,他们的任务艰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电话短信劝离司机不是我们的工作常态。”
“车位的设立和取消的确需要经过我们的审批,施划也由我们负责,但我们也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杭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磨损严重的车位可能是其他性质的,“管理权并不在交警。”至于车位收费及管理的职责则在城管办。
执法局负责执法;交警部门并不对车位进行日常管理;街道只负责接受车位申请;城管办似乎成了最关键的一环。22日,杭州市城管办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一般来说,施划与取消道路公共停车泊位都须经过‘三结合’程序:施划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申请由交警部门初审,区城管办复审,再由区政府牵头,公安交警、区城管办、街道社区联合公示,最后由交警部门实施施划。”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停车泊位的取消程序相对简单——由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的经营主体,向市交警部门递交申请,征得街道、区城管办和交警部门三方同意后,由交警部门负责泊位的涂盖。
一个车位,四个相关部门;谁都有责,同时谁都不负全责。“三结合”程序中,施划停车位时会有公示,而最容易引起司机与执法者间矛盾的泊位取消环节却没有任何告示——这一点正是让杜江们感到委屈的最主要原因。
运行了整整两年,这2.5万个泊位中,有多少因为缺乏公示环节而消失得悄无声息?
2008年停车新政,有关部门称,经过挖潜,杭州共26万个左右的泊位可基本满足38万辆小型车的停车需要。
两年过去了,记者了解到的信息是,杭州市区目前共有道路公共停车泊位49359个,其中设立在人行道上的停车泊位3900余个。2009年新增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约8000个。此外,因道路整治、交通影响、居民投诉等原因,2009年共取消2055个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取消车位量占新增量的25.7%。
据杭州市城管办透露,取消的车位大部分都是因为道路整治,2009年因“十纵十横”、道路拓宽、机动车道增加工程而取消的车位占到总取消量的70%以上。
因影响交通而取消的公共停车位也不少,这样的车位一般都在慢车道或人行道——公交车改道、站点变化、影响车辆进出等原因都会直接导致车位数的变化,相关原因取消的车位约占总数的10%。
而因居民投诉而取消的原因则很简单,或者遮挡了盲人道,或者影响了商家经营,这些取消车位约占5%。
城市建设的推进,可以预见车位设立/取消间的转换频率只能更高。
也就是说,庞大的车位取消量,使得“车位取消应当公示或应告知”的问题引起关注。
浙联律师事务所戴和平律师认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硬性规定相关部门在取消车位时必须进行公示。“这是一种政策微调行为,但应当有一个适当的过渡期。”他说,政府相关部门在涂盖车位线时必须干净彻底;而作为司机而言,只要车位线能够辨别就可以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