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围绕干部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大胆突破传统思维,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近七成的干部群众对浙江选人用人公信度总体评价为满意和较为满意。
(一)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益规范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中央“一法、一纲要、三条例、一系列法规性文件”等中央政策法规和省内已有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及时将比较成熟的做法形成制度规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单项制度的创新向建立健全系统有效的制度体系发展。近年来,在加强干部考察工作方面,出台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试行)》、《浙江省干部差额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在规范干部任免决定方面,出台了《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实施办法》等;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方面,相继出台了市、县(市、区)以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在加强干部选任监督方面,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办法》等。同时,全省各地根据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自觉创新和科学组织,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涵盖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主要靠“伯乐相马”到按制度程序选人,选人用人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行为也更加科学合理。
(二)积极扩大干部群众的有序参与,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
坚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度,改变“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把选拔任用的标准和要求交给干部群众,把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过程也亮给干部群众。近年来,浙江省在扩大民主方面积极改革实践,从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到民意调查,从考察预告、“两圈”考察到差额考察,从任前公示、常委会表决到全委会票决,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许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一是扩大提名环节民主。2002年以来,在瑞安等地开展了党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制度探索,2004年开始在全省市县实行。在2006年领导班子换届和2008年上半年,省委全委会对市级党政正职和省直机关部门正职进行了推荐提名,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党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改进乡镇换届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普遍推行候选人由党员自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组织推荐的“公推”提名方法。二是扩大考察环节民主,实行考察预告,延伸干部正常考察工作。2004年起在总结湖州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行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并在2006年市、县领导班子换届中普遍开展了民意调查。三是扩大选举环节民主,积极探索乡镇党政正职“公推直选”。2004年在衢州开展“民主提名推荐、差额竞争选举”副县长的改革试点,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通过不断探索发扬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工作从幕后走向台前,破除了干部工作的神秘感,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信任度。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进一步拓宽
坚持立足浙江省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的实际,把竞争理念、竞争意识和竞争办法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表决等各个环节,通过差额遴选、优胜劣汰的方式,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全省各个层面扎实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人用人方式的经常化、制度化。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省共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位公开选拔25批次,报考人员达1.5万余人次,选拔了300多个职位的干部。针对公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高分低能、成本过高等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多种公开选拔方式,如以定期分类资格考试为内容的有限公选,实行市县联动、统分结合的联合公选,民主提名推荐、差额竞争选举选任领导干部等。为了进一步推动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2005年以来,省级机关开展了处级领导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探索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通过竞争方式推进省直机关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并在实践基础上,拟订了《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2008年9月至10月,我省部署开展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共推出119个省级机关厅级、处级领导职位和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职位,多层面多类别联动选拔,有5791人通过网络注册报名参加。选拔工作在笔试、面试、考察环节都进行了改进,省环保局副局长、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等2个职位的面试实况还进行了电视和网络直播,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使一大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在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同时,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四)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较好成效
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每年由省委组织部组织检查组,对11个市、部分县(市、区)和省直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深化检查内容,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以问卷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创新监督形式,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设立巡视机构、组建巡视组,全省组织系统同步开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实行部长接待日、开通网上举报信箱等,及时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1月以来,全省各地共查处“拉票贿选”、“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规用人”等违规违纪案件90起,涉案人员20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140人;组织处理181人,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1人,刑事处分5人。经过多年努力,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得到了较为有效地遏制,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2008年,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