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5月6日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出部署。会议提出要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表明了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决心和魄力。笔者认为,必须从机制入手整治买官卖官行为。
我们常说,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买官卖官行为的危害来讲,卖官者滥用国家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他们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选出了一些无德无能的官员,助长了官场和民间的腐败,这些都是要国家和社会“埋单”的。买官卖官行为,毒化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从近年来查处的用人腐败案件来看,用人腐败猖獗的地方,吏治混乱、人心不齐、怨声载道。李源潮强调,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彰显了党惩治不正之风的决心和力量,这是一声警钟,也是一面大旗。笔者认为必须从强化技术手段、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职能部门建设等方面着手,以提高对买官卖官行为的查办力度,加大对买官卖官者的惩治。通过重拳猛打,让买官卖官者付出惨重代价,认识到搞用人腐败的最终下场就是丢官罢职、蹲“笆篱子”。同时,我们更要认识到对付权力变质的妙药是阳光的曝晒和来自公众的监督,构建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也十分必要。
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买官卖官难绝,很大程度上与姑息买官者有密切关系。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曾经指出,在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要注意对行贿犯罪的查处;不能使行贿犯罪逍遥法外。笔者以为,虽然从解决问题的源头追溯,制度设计必须着眼于制造交易机会的买卖双方,在量刑惩治卖官者时重于买官者,但是对于通过“买”获得官位或者晋升又通过“卖”获取非法收益的官员,则应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