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在ATM机上取走他人一万六的“红领男”昨天向鹿城警方投案自首了,他是在市区一餐馆上班的文成人包某。
昨天下午,记者在鹿城公安分局见到了抱头不语的包某。警方透露,包某1991年出生,自称在市区一餐馆当厨师。据包某供述:“在温州都市报第6版看到有关盗领他人银行卡资金的报道,并附有我的照片,知道我的案子发了。”
6月8日下午5时多,包某一个生病的朋友向他借钱,包某到市区小南门的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分行取款时发现,有一张银行卡还在ATM机中,卡里余额有16100元。包某四下张望,发现无人注意,就按下了“取款”按钮。他一共取了8次,将卡里的余额取得一干二净。
6月9日早上,心虚的包某跑到该银行,向保安打听有没有人来报案。虽然听说没有人报案,包某还是心存不安,最后决定先不花这16100元钱。此后,包某一直很关注温州新闻媒体有无报道此事,到处打听有无失主报案,多方了解这种行为算不算犯罪。这10多天来,他几乎每晚失眠。
“抱有侥幸心理,也不知道这算什么行为。”包某交代,他还找借口和朋友讨论这种行为。一些人告诉他,这是捡,不碍事,最多只能算个“半盗窃”。正是由于这种观点,包某一直没有去投案。直到昨天看到报道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昨天上午,包某将此事告诉他的厨师长。随后,包某在厨师长陪同下,到鹿城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还所有赃款。
鹿城警方透露,包某冒用他人银行卡取款,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昨天,包某被依法刑拘。
温州都市报 记者叶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