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温州中院24日严惩一批毒贩,其中2人被执行死刑,2人被判死缓、无期徒刑。
24日下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温州中院对大毒贩杨高银、杨高江执行死刑。
“二杨”系堂兄弟,四川省开江县人,近年来在温州共同从事毒品贩卖。2008年11月13日晚,杨高银、杨高江将接收的一批毒品藏匿于租住点,每人各在身边另携带300余克。当晚10时许,他们在租住点的楼下被公安人员抓获,身上所携带的毒品及在租住房藏匿的毒品均被公安人员查获,共计3798.51克。经检验,这些毒品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4.2%至87.5%之间。温州中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高银、杨高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4日温州中院还对另两起特大运输毒品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川人朱安学受他人指使从缅甸运输大量较高纯度吗啡到温州被判死缓。云南人波玉罕从云南运输大量含吗啡毒品至温州被判无期徒刑。当天,瑞安、龙湾、平阳等法院也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温州都市报 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