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8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平时空闲的时候,陆培良总是习惯提着黑色的手提包,骑着一辆电动车,去嘉兴各个大小医院、各个企业转转,看看那里的污水处理的情况,给一点自己的建议。
作为一名在嘉兴市第一医院负责环保工作的工程师,陆培良从事环保工作已有24个年头。“现在,政府对生态越来越重视,老百姓更是热情,怎么才能把劲使到一块,得有那么一座‘桥’。”陆培良说。
所以,在得知嘉兴南湖区环保局要组织一个公众评审团,给环境行政处罚做“陪审员”,他就骑着电动车,毛遂自荐。
普通市民成为“环境陪审员”
尽管从事环保工作24年,但在此之前的陆培良,对于政府环保部门的执法过程,特别是如何作出行政处罚,并不是很了解。
“案件的处罚额度是怎么产生的,会不会‘同案不同罚’?背后会不会有人情罚、态度罚、讨价还价?这都是老百姓关心的。”陆培良说,“最担忧是,行政部门为罚而罚,被处罚的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如果这样,那对生态建设起不到实际的作用。”
因此,南湖区环保局将公众参与机制引入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审议,赋予公众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话语权。
去年8月,陆培良和23个公众评审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了。“最初的24个评审员,1/3是环保专家,1/3是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1/3是普通老百姓,其中还包括环保工作做得好的企业主。”南湖区环保局局长黄良荣介绍。
南湖区环保局会把当月立案查处的一般程序案件,在公众评审团中随机抽取的评审组进行公示,评审组对每个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予以评审,并接受评审组对案件相关情况的询问。在环保局工作人员回避的前提下,评审组讨论评议,形成集体评审决议,作为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到目前,公众评审团已经有52人次参与案件公众评审,陆培良就参加了6次。
学会治污比处罚更重要
今年4月8日下午,陆培良又一次参加评审会。与以往不同,此次评审会召开的地点并不在区行政中心,而是当天评审的一家涉案的印染企业。
而除了5位评审团成员,这次环保公众评审会还多了一名特殊的参与者,这家企业的董事长。“给企业主申辩的权利,去现场看一看,这最初也是评审团的建议,环保局很快就采纳了,作为对公众评审的又一个创新。”陆培良说。
这家企业废水超标入网,去年三次检查,经监测分析,废水化学需氧量均有小幅超标,企业的董事长辩解:是操作工的操作不对。
“我一看就知道,这家企业的印染污水,明显没有经过有效处理。”陆培良说。“我们认为,企业的管理有问题。”有评审员建议,这家企业是屡犯,环保局提出的罚款额度,还得再增加一万元。
这时,企业的董事长坐不住了:“我对污水处理投入已经很大了,而且过段时间又有新的设备要进厂,但我对治污也是外行,更请不到合适的专家,所以废水浓度总是不能稳定达标。”
实地参观了企业的治污设施,听到这样的解释,评审员们觉得,加重处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于是,除了支持原来的处罚决定,评审员们还给这位董事长出起了主意。
“市里有环保专家团,你可以找他们咨询。”陆培良建议:“还可以到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试试,那里有相关专业的人才。”另一位评审员、也是一位企业家,也拿出了自己的治污心得。
“这样的评审更有人情味,这些企业也是纳税人,他们的权益也得到了尊重和维护,环境执法也就更有公信力。”陆培良的感受是,“原来在罚与被罚上,更多的是对立的情绪,而我们评审员和企业没有原则上的利益冲突,他们也更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
为公众参与环保开辟渠道
在评审团审议的案件中,有的因为影响严重,被加重处罚,也有的因为事实较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评审团也建议降低处罚额度。
来自南湖区环保局的数据显示,自去年环境行政处罚公众参与制度实施以来,共有129件行政处罚案件启动了公众参与程序,环保局和公众评审团意见不一致的,共有12起,环保局最终全部同意公众评审团意见。
“129起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没有一起行政诉讼,这也说明,被处罚的企业,心服口服。”黄良荣说。
“我们注意到,现在公众对生态越来越关注,对参与环境管理的呼声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没有合适的渠道,这种热情很难转化成环境保护强有力的推进力量。”黄良荣说,“尽管我们也做了很多宣传、教育方面的努力,但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更无法满足公众对环境管理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
“而公众参与到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审议中,正是为公众参与环保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使环境执法能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凝聚民力,环保理念也才能更加深入人心。”黄良荣说。
除了开创“阳光执法”的新模式,陆培良觉得,评审员们的意见、建议和监督,也更多地传递给了环保行政部门,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沈蓓莉 胡轶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