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年过五旬的丈夫为寻求刺激,怂恿妻子一起参与“3P”性爱游戏。没想到这一切会被他们的玩伴——27岁的杨某偷拍下来。
好不容易花10多万元高价买下性爱照片,没想到几天之后,敲诈电话又打了过来。夫妻俩终于报了案。
说服妻子一起玩“3P”
陈老板,临安人,50多岁,思想开放,喜欢浏览成人网站,特别关注“换妻”和“3P”方面的内容(指3人之间同时发生的性行为)。
去年7月前后,陈老板通过成人网站认识“小杨”,常常在线“交流”心得,还互留了电话。
3个月后,陈老板突然接到杨某电话,说是要来临安找他玩,“把你老婆也一起带上吧。”
回到家后,陈老板跟妻子一说,起初妻子不同意如此荒唐的事情,被一番“思想工作”后,她就没再表示反对。
玩过两次后落入敲诈陷阱
去年10月24日,杨某第一次来临安。陈老板夫妇开车去车站接了杨某,3人在临安小王子路的一家酒店开了房间。
为了活跃气氛,杨某还点播了黄色录像。直到晚上12点多,陈某夫妇才离开。
11月15日,杨某第二次来到临安,开好房间后打电话给陈老板,提议再玩“3P”。
这一回,3人在房间内的所作所为,全被杨某事先在宾馆房间电脑里装置的摄像头拍了个一清二楚。
第二天,杨某还去陈老板家里做客,夫妇两人热情招待,丝毫没有察觉到杨某的图谋不轨。
再次被敲诈夫妻报警
去年11月17日一大早,两个40多岁的男子突然找上门来,抖出几张照片。陈老板吓了一跳,拍的正是3人的性爱照片。
“公了还是私了?公了,我们就把照片公布出去;私了的话,就破财消灾。给你半天时间考虑。”一名男子扔下照片就走了。
陈老板马上打电话给杨某,杨某和陈老板联系上这两名男子,4人谈判达成协议。
后来,陈老板凑了11.9万元,换来一张存储卡。永久毁灭里面的内容后,他放心了。
可是,12月2日那天,又有一男子打电话声称,手上有陈老板的性爱照片。这下,陈老板急了,思前想后,他拉着妻子一起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随后,杨某和一名同伙落网,另一名同伙目前仍在逃。
为何不构成聚众淫乱?
6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临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当庭判决杨某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27岁的杨某来自河南,大专文化,在嘉兴上班,从事广告设计工作。他身高1米73左右,人长得清秀帅气,未婚。
杨某说产生敲诈勒索的想法,是因为交往中知道对方家境殷实。
陈老板通过网上联系杨某,与妻子一起玩“3P”,是否也构成了聚众淫乱罪?
检察官说,从证据来看,暂时不能达到聚众淫乱,而且两个被害人的情况不宜上升到刑法处罚的高度。
网上查询得知,聚众淫乱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
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
另外,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多次参加者,指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林剑 本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