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喝了两瓶啤酒去开电动车,结果和酒驾的小轿车撞了。执勤交警一箭双雕抓了现行,罚了酒后开电动车的徐某,也刑拘了酒后开轿车的李某。
昨天,开电动车受罚的小伙徐某一声长叹,“酒后开电动车,怎么也会被当作酒后驾车处罚。”
7月2日10点50分左右,喝了两瓶啤酒的徐某驾驶自己的电动车从丽水解放街由东往西行驶到解放街与宇雷路路口时,与对向正在左转弯的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徐某倒地擦伤,车子也撞坏了。
交警到场后,因为事故双方的驾驶员都有浓烈的酒味,徐某和轿车驾驶员李某双双被带到了医院作酒精检测,结果,一个醉酒,一个酒后,李某的酒精含量是1.32mg/ml,徐某自己是0.45mg/ml。
昨天,交警对徐某酒后驾驶电动车的行为作出了处罚,罚款500元,同时,对其无证行为作出相应处罚。而醉酒驾驶的轿车司机也将被拘留。
酒后驾驶电动车也要受处罚?徐某有点懵了。
“现在市民都觉得觉得酒后开汽车、骑摩托车要处罚,酒后骑电动车是没有关系的,其实这种想法是认识误区,电动车不一定就是非机动车,酒后开电动车并不是不处罚。”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对徐某的处罚决定是有依据的,根据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不应大于40千克,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应大于240W。
通讯员 李华 记者 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