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王小姐去嘉兴高速交警四大队处理交通事故。
前一天傍晚6点10分左右,她开着雷诺车带着一家人游上海世博园后回杭州,在杭浦高速路上撞了一条狗。
事发时没报警,而是过了20多个小时才来交警队报警处理,这让事故民警犯了难,“现场都没了,没法核实了。”
王小姐说,事发当天,狗被撞飞后,并没有死,“爬起来就跑掉了”。
王小姐靠边停车察看,发现车子的右侧保险杠、叶子板受损,自己觉得损失应该不大,3000元损失以下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就直接开车走了。
她当时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而是在昨天上午将车开进修理厂后才通知保险公司。出乎她意料的是,经过保险公司简单察看,她的车损超过6000元,“这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才能理赔。”
事故民警张良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交警已无法核实这起事故,王小姐这次很可能只好自掏腰包买教训了。
“她不是个例。”嘉兴高速交警四大队大队长俞峻说,今年以来,杭浦高速路已发生了好几起类似事故,都是事故现场未报警,过了几天后损失比较大才来到交警队处理。
三月份,一个奥迪车主从绍兴出发回家,途中也撞了一条狗,当时想孩子要紧,又自认为损失不重,就没有及时报警。结果,同样在理赔时卡了壳,定损出来损失达万元。
高速交警说,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可不像普通道路,哪怕是一起轻微的刮碰事故,也建议你报警;或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己拍下现场,到附近的收费站或服务区再报警。
像这类情况,即便你当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会建议你报警——因为上高速路不方便,而且勘察现场也不安全。
(都市快报 通讯员 杨晓马 蔡华玉 记者 叶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