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曾某被押出法庭时不停扭头看旁听席,寻找亲友。
曾某的朋友在旁听席上抹眼泪,为他深感惋惜。
昨天下午3:00,曾某站在上城区法院被告席上,怀孕4个月的妻子,远远坐在旁听席上,哭得很伤心。
“想不通,想不通……”几个朋友反复说,他们至今不能相信曾某会做这样的事情!
曾某,男,1983年生,重庆人,小学文化,杭州一家大型房产公司保安,因涉嫌抢劫罪被起诉。
2010年4月29日晚9点多,曾某饮酒后在上城区六部桥公交车站附近,尾随一个女孩,将女孩拖进绿化带边的小路……
女孩后来说,当时她一个人在路上走,突然有个男人捂住她的嘴,把她往草丛里拖,还威胁她“不许叫,要钱要命?”
“我很害怕,主动提出给他钱,只要他不要伤害我。”女孩说,她掏出了身边所有的钱,共500元,还有联想触摸屏手机一部,求饶。
曾夺过钱和手机,踉跄逃跑。
女孩报警。
两天后,曾某酒醒,再三考虑,自首,退还了500元钱和手机。
检察官大声说:“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单身女孩被陌生男人无故拉扯,捂嘴威胁,感觉害怕是非常自然的,这不是暴力威胁是什么?因此可认定曾××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的律师拿出了两张纸,一张是曾某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他一向表现良好,一张是被劫女孩出具的谅解书,表示愿意给曾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律师以此向法庭求情,请求轻判。
法官示意曾某作最后陈述。
曾统统认罪,喃喃道:“我太后悔了,老婆快生了,我连孩子出生都看不到……”
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哭声。
法官宣布休庭10分钟。
曾扭头向旁听席上扫了一眼,目光落在老婆身上,眼眶顿时红了,喃喃地想说些什么,被法警带下去。
曾妻把头靠在椅背上,哭得肝肠寸断。
“记者同志,他(指曾)真的是一时糊涂啊。”旁听席上的几个朋友七嘴八舌说了起来。
“他性格很好的,乐观、大方、开朗,从来没有隔夜心事。”
“他现在做保安主管,工作稳定,老婆快生了,父母身体又好,没有必要抢劫嘛!”
“他平时喝酒很有节制,让他不喝就不喝了。
“什么,耍酒疯?做朋友那么多年,从没见过他耍酒疯。”
曾一脸懊悔地站在罪犯通道里,等待宣判。
他说,案发至今,自己已经想过无数遍,依然没想通,当时怎么会去抢劫?
“我来杭州四年,之前做过驾驶员,后来去房产公司做保安,只用了三年时间就升为保安队长,工资也涨到每月4500元,我只有小学文化,不容易啊,靠的就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工作,不要说违法犯罪,连上班迟到都很少有。”
“案发那天晚上,老婆不在家,我一个人喝酒,喝的是自己泡的杨梅烧酒,喝着喝着开始想事情。我现在是小主管,公司的保安、保洁人员都归我管理,手底下100多人,吃喝拉撒都要照顾到,很吃力,工作压力大,我就想着怎么管好他们。又想到老婆生了后,孩子是放在杭州养呢,还是送回老家让老人带?如果放在杭州,孩子读书怎么办?送回老家又心疼,很矛盾啊……”
“就这样,一会想想工作,一会想想老婆孩子,就喝多了,大约喝了8两,至少是平时酒量的两倍,醉没醉忘记了,反正脑子发昏。我想出门去散散酒,走了一段路看到那个女孩子,就去抢了……”
“为什么要抢劫?我也莫名其妙啊。”
10分钟后,法官重新走进法庭,曾又被带了上来。
法官宣判,曾××抢劫罪成立,因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4000元。
曾低下头,哭了。
曾妻抹着眼泪,默默走出法庭。
(都市快报 记者 严静 通讯员 尚法 摄影 王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