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从掌起上高速,到宁波北下,现在要加收10元的‘进城费’。这是为什么?”车主周先生很纳闷。
“这10元是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的代收费,所收费用用于偿还贷款及公路管养。”江北交通局副局长贾仕红介绍,今年6月20日零时起,江北区交通局开始征收“四自公路费”。高速公路宁波北出口至市区一段,是省内最后一批“四自公路”项目(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由宁波北收费站代收,采取“进口不收,出口收”的方式,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及以上车20元/车次。
目前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已经取消,为何宁波北还要征收‘四自’通行费?“这条路属一级公路,不在政府投资还贷的二级公路之列。”贾仕红说,下一步,业主单位将积极联系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更新票据信息,增加收费明细项目,让车主交费也交得明白放心。本报通讯员张奇娜
见习记者 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