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6日,一名不满16周岁的少年李某,在温岭市松门镇持刀抢劫一家福利彩票店,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7月6日,温岭法院对李某的抢劫行为进行了一审判决,李某用抢来的215元换来的是1年的班房,而至于抢钱的原因却仅仅是为了报复长期对他进行殴打的父亲。预谋两天,抢来215元
1994年10月出生的李某,是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家里除了身患残疾的父母,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其中一个姐姐几年前嫁到温岭松门。2009年,小学还没念完的李某到松门来找姐姐,并在姐姐的帮助下,在松门住了下来,但由于年纪尚小,李某并没有去找工作。
今年2月26日下午,李某来到松门邮电支局附近的一家福利彩票销售点,经过之前两天的观察,准备在这里实施自己的抢劫计划。“在观察中,我发现这家彩票点平时只有一个妇女在看管,而且位置比较偏,越到傍晚客人就越少。”下定决心后,李某就从超市买了一把不锈钢的西瓜刀,准备实施抢劫。
走进店里,李某发现有一位男顾客正在买彩票,于是就佯装自己也是去买彩票的。刚写完几个数字以后,这位男顾客离开了店里。此时,李某便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刀来,并对彩票点老板喊了一声“抢劫”。在慌乱中,李某就随便在抽屉里抓了一把钱,丢下刀后匆匆离开了,一直往街上跑了几分钟,并拦下一辆开往温岭市区的出租车。
李某坐在车上后越想越害怕,也很后悔,于是就让司机直接将车开到温岭太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过派出所民警点算,李某共抢得金额215元,付了出租车费40元后,还剩下175元。
抢劫,竟是为了报复父亲
据李某交代,当初来温岭主要是因为在家时,耳聋的父亲长期对自己进行殴打,而且是无缘无故地打,李某受不了这样的家庭暴力,才选择到温岭的姐姐这里来。
“父亲是一个木匠,我很小的时候就记得父亲脾气不是很好,动不动就对我们兄妹几个又打又骂的。”李某说,几年前父亲的听力一下子不好了,脾气也跟着越来越不好,常常为一点小事对李某大打出手。当时正在念小学的李某因为受不了父亲的长期打骂,开始厌恶家里的生活,也开始厌恶念书,因此小学还没毕业,就离开了家。
在庭审现场,当法官问李某为什么要去抢劫时,李某竟回答是因为仇恨父亲,才选择了自暴自弃,想通过犯案坐牢来报复父亲。事后,当李某回想起自己的行为时,落下了忏悔的眼泪:“我不该抢劫,我不该犯罪。”
家人表示无法理解
在庭审中,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持刀行劫,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但由于李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大部分赃款已退还,归案后、庭审中能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决定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温岭法院遂于7月6日一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李某的姐姐在庭审现场看到弟弟时,泣不成声,她不能理解弟弟这样的行为。“我弟弟还是一个孩子,我希望经过这样的教训他能成熟起来,以后的路还长着,但要怎么走还是要看他自己了。”
对于李某的行为,法院审判员认为这是由于从小受到不良的家庭教育,父亲长期的打骂已经对他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他的犯罪人格才会一步步形成。
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