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7月15日开始,在杭州市区内办理《道路运输证》(营运证)的总质量3.5吨以上客货运车辆,都要接受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达标之后凭检查报告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这是杭州加强运输车辆节能降耗管理的重大举措,标志着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开始全面实施。
杭州市区内新增客货运力中总质量超过3.5吨的新车、非营运转为营运的车辆、外省市转籍的车辆都要接受这一检测。
7月15日起,上述车辆在办理《道路运输证》前需要到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将对车辆型号、载客人数(含驾驶员)、外形尺寸、整备质量、总质量、发动机型号、底盘型号、驱动型式、轮胎规格、牵引座最大允许承载质量、准拖挂车总质量等12项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查结果报告》,车辆的经营者再凭合格的《检查结果报告》和其他材料,到市交通运管部门办理证件。
进一步了解情况,可登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测和监管管理信息服务网(http://atestsc.mot.gov.cn/pub/index.html)。
见习记者蒋岳峻通讯员康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