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7月10日讯(通讯员汪志松陈灵周柏洪)7月9日上午,开化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拟订执行方案、组织执行力量,开化县人民法院派员参加,在县公安局、华埠镇政府的支持下,依法强制拆除搭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围墙及附属设施,并对无法拆除的处以罚款,维护法律尊严,受到当地村、镇的好评。
当事人黄忠田系开化县华埠镇双林村村民。2008年3月,黄忠田擅自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县国土资源局得知后,即予立案查处,并送达停建通知书,而当事人黄忠田仍一意孤行,我行我素。2008年4月10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开土资罚字(2008)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要求限期拆除在基本农田内建造的房屋。然而当事人黄忠田不仅不履行,又在基本农田上建造围墙和两间附属房屋。县国土资源局多方调解不成,遂向开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认定,《开土资罚字(2008)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向当事人黄忠田送达裁定书、限期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依法传唤,当事人黄忠田仍不履行。2010年7月5日,开化法院发出执行公告,责令其在2010年7月7日前自行拆除在基本农田上建造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当事人黄忠田拒不履行的情况下,7月9日上午8时30分,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强拆力量,开化法院派员参加,在县公安局、华埠镇政府的支持下,依法强制拆除围墙及两间附属房屋,共计占地面积72.93平方米,并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黄忠田主房屋占用基本农田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