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7月10日讯(通讯员潘晶晶)“如果不是你们新昌法院的多方协调及周全考虑,若采取强制措施让我们一次性偿还这2200万,必定会严重影响海利达的正常经营,很有可能海利达至此会一蹶不振,我代表海利达的1000多名职工感谢你们……”江苏海利达纺织有限公司的老总秦跃海不胜感激。
江苏海利达纺织有限公司是位于江苏省建湖县的一家中小纺织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出现资金运转困难,欠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及借款本金近2200万元。2009年1月5日被诉至新昌法院,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海利达公司未履行调解协议,泰坦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申请强制执行。新昌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海利达公司经营虽有困难,但其拥有国内最先进的新型纺纱设备,产品具有竞争力,企业发展前景良好,而且目前经营正转入正常并有起色,若立即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无异于“杀鸡取卵”。
为此,该院积极与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联络,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得失,最终得到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采用“分批履行”的方式,使海利达纺织公司获得了还款期限的延展,最大限度地维持了海利达公司的“造血”功能,既保障了泰坦公司的债权实现,又避免了海利达公司停工停产,保住了1000多名工人的就业。
事后,建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说,“新昌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给海利达公司合理的还款期限,做法非常值得肯定,现在海利达公司已经履行了528万元首期执行款及87940元执行费,今后,我们也会在职权范围内督促海利达公司履行第二批及第三批执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