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昨日,28名“驴友”相约到台州黄岩西部的大峡谷探险,在一处溪坑中嬉水时有2人被湍急的水流卷走。
据了解,这些“驴友”是通过台州一家论坛互相结识的,经常一起外出旅游。前几天,他们通过QQ群商定去黄岩屿头乡白石山头走走,时间就定在昨天上午。
昨天上午,这28位来自黄岩、路桥、椒江等地的“驴友”在黄岩集合后,分乘7辆汽车前往屿头乡白石山头。到了白石后,他们沿着一条小路下到了峡谷中的一条溪流边。看到溪水清澈,他们决定下去游泳。
据一位同行的“驴友”回忆,当时最先下去的是网名叫“泥土气息”的男队员,当时他试图将一个橡皮艇放到水中。
不知怎么回事,“泥土气息”一下子掉进了水里。“因为前几天下过雨,溪水很满水流也急。”一名“驴友”回忆,当时“泥土气息”掉下去后,另一名队员“小雨”连忙跳下去营救,但因水流特别湍急根本无法靠近“泥土气息”。“小雨”自己也差一点陷入旋涡中。
“小雨”拼尽全力游到岸边,抱住了一块岩石。此时,另一位跳到水里参与营救的网友“野狼”则在水流中开始挣扎。
很快,“泥土气息”和“野狼”都在水流中不见了踪影。
“这一处水流下面就是一个悬崖和瀑布,我们估计这2名‘驴友’直接被瀑布从悬崖冲到了下游。”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仔细观察了事故地点,发现现场地势复杂。
救援人员来到下游,用刀一点点砍掉杂草树枝仔细搜寻。终于,他们找到已经被水流冲下来的2名队友。不幸的是,2人均已经死亡。
“驴友”活动频频发生惨剧,责任在谁?“组织者在安排组织的过程中对水流、地势等情况均有查看和了解的义务,以确保人员的安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王优飞律师认为,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所有参加活动的“驴友”对受害人均有救助的义务。虽然当时他们扔了一些救生设备到水中,但这个行为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他们存在一定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