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警方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电动自行车将全部“户籍化”
车主即日起可就近到指定派出所或交警中队免费为车子上“户口”
电动自行车被盗后出现的破案难、破案后追赃难、追赃后返还难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昨天下午,记者从金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前,金华将对全市100万辆电动自行车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即给每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问题多
据不完全统计,金华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约为100万辆,其中正规上牌证纳入公安信息管理的仅6万余辆;2007年全市被盗电动自行车案7720起,2008年被盗电动自行车案7989起,2009年被盗电动自行车案12021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呈逐年快速递增,虽然破获被盗电动自行车的案件数在增加,但破案率却逐年递减。大量客观存在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不仅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也成为公安机关侦破电动自行车被盗案的“瓶颈”。
新举措强化打防控
在“户籍化”管理实施过程中,治安、交警、特警等部门将开展一系列的清查、巡查、设点检查等工作,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公安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牌照又未进行“户籍化”管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暂扣,在查明来源、注册登记后返还。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大力开展针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的专项行动,力争侦破一批重大、系列性、团伙性、职业性的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切实降低电动自行车被盗案的发案率。
就近免费办理登记
为充分便民、利民,公安机关已在全市所有派出所、交警中队设立了“户籍化”管理免费登记点,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就近、免费到派出所、交警中队进行登记。考虑到部分电动自行车购买的年数较长,合格证、发票已遗失,在2010年12月31日前,车主可到所在单位或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开车辆来历证明来办理登记(12月31日后登记的必须提供原车合格证、发票)。同时公安机关以尽量方便群众为原则,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大力推行销售点直接登记制度,今后有相当部分购买的新车将在销售时直接注册编号并将信息录入至公安信息系统。
金华市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对有合法来源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免费就近到各指定的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进行登记(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的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均可办理登记),在登记时公安机关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编号,将相关信息录入至公安信息系统,并在车身上张贴一张具有编号的防伪标志。对部分车架号已模糊不清或重复的电动自行车,经确认为非盗抢、挂失车辆后,在车架上敲钢印,钢印号为电动自行车标志编号。车主在登记时应提供身份证、原车合格证、发票,合格证、发票遗失的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开车辆归属证明来办理登记。
另悉,金华市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全面普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基本完成对现有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第二阶段为正常管理阶段,全面普查整治结束后,全市电动自行车按“户籍化”模式交由交警部门正常统一管理。
(金华晚报 记者 陈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