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我去鄞州法院听案子。
8号法庭。被告席上有四个男人,二三十岁。
开庭前,一个穿黑色T恤的小个男人,很激动。
“我真的是被你们害死了啊”,他对着其他三个男人,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越说越气。
“阿军,别这样”,朋友不停地劝他。
法院工作人员也及时过来安抚他的情绪,大约9点15分,开庭了。
四个男人是阿昌、阿雷、阿军和阿杰(均为化名)。
2009年6月,鄞州横街镇一个工程公开招标,他们代理了两家单位来投标。
为了中标,他们偷偷找了其他投标人。
“其他投标单位,我们都掌控了,你没机会的,退出吧”,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投标人纷纷退出。
有个王先生,仍然参加投标,但标底由阿昌等人填。这意味着,他已经是“自己人”了。
但最后,王先生的单位因为资质原因,无法参加投标,因为只有凑足三家单位才能开标,阿昌他们只能再找一个人“凑数”。
他们想到了原来退出的一个投标人,横街镇的毛先生。
6月23日,四个人商量以后,让阿杰带上一把20厘米左右长的黑色钢珠枪,窜到镇政府一个工作人员家,想让他找毛先生。带枪是为了“有事可以吓吓他们”。
看到工作人员家里门窗紧闭,四个人很光火。
阿杰掏出钢珠枪,“啪啪啪”,往玻璃窗上放了八九枪。
枪放了,但毛先生还是没找到。
第二天,四人去了镇政府等待招标结果,想着会不会临时又有人参加投标。
可是没有。
这次,阿军掏出了钢珠枪,拍了拍桌子,把枪举到半空,大喊,“信不信给你们吃子弹”。
大家吓坏了,立即报警,就这样,四人在招投标中的威胁、欺骗行为也被牵出。
出乎意料的是,开庭后,原本激动的阿军比谁都平静,最后还说,“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我想知道他和其他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摇摇头,走开了。
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2年不等,缓刑2年,处罚金5000元到6000元不等。
(都市快报 通讯员 惠民 洪筝一 见习记者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