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7月14日讯(通讯员 朱利明) 一个“坐台女”在陪客人唱歌、喝酒时,看到一个男客人的皮包沉甸甸,一时心动拎了就走,不和姐妹们告别就不辞而去,还换了住处。7月13日下午,这个“坐台女”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浙江天台法院一审判决她坐牢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还需退赔盗窃到手的赃款。
出生于1981年的黄碧鱼是新昌县人,人长得漂亮,平时就在天台县某娱乐会所“坐台”,陪客人喝酒、唱歌。
今年3月初,黄按照领班的安排,来到三楼的一个包厢“坐台”。当晚21时许,黄趁一个男客人接电话时,就拿起了他的皮包,她发现这包沉甸甸的,觉得这包里应该有很多钱的。于是她看了看周围,发现没人注意,没有和姐妹们说声再见,就悄悄地拎了这个包下了楼,一路打的狂奔来到所住的地方。然后把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6叠百元大钞,整整6万元钱,还有房产证、驾驶证等物。为了不让客人找到她,黄又马上打的离开了所住的地方,找了个酒店住下。后来又来到一银行,把这些钱存进了自己的户头。后来男客人通过娱乐会所的监控录像发现是黄拎走了他的皮包,就报了案。3月底,黄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查明,黄曾有多次前科。2000年犯诈骗罪被宁波江东区法院判刑6个月;2005年犯抢劫罪被上海徐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黄碧鱼家里有一个很疼她的老公,但她平时好吃懒做,贪图享受,不好好过日子,在外面寻求刺激,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几次犯罪都是与钱有关。
法庭上,黄碧鱼低下了头,黄表示,犯罪时因为不懂法,现在觉得自己很傻,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会好好做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也希望能争取早日出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法院认为,黄碧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