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厅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10年浙江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今年浙江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范围为全省种植业、畜牧业类食用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根据《浙江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浙江名牌农产品的申请人,应当符合:具有独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社团法人资格,法人注册地址在浙江省内;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按照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值得关注的是,近三年内,产品在县及县以上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请资格。
我市对农产品品牌化工作高度重视。截至去年底,我市已有中国名牌农产品2个,浙江名牌农产品7个,各类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170个,还有116个农产品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