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为严厉打击今年世界杯期间网络赌球犯罪,乐清市公安局7月9日和7月11日开展两次专项行动,共查获18起案件,行政拘留18人,现场缴获赌资80万元,扣押电脑8台。记者在乐清警方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18名落网者竟没有一个能从赌球中赢钱的。
34岁的柳市人黄某,闯荡商海多年,积累了不少财富。身为球迷的他,世界杯期间和朋友一起看球。听说赌球的话,看球更刺激,于是从朋友那里弄来一个赌球用的账户。看了将近10天的足球后,6月20日开始,他在家中登陆朋友推荐的网站,并将账户和密码修改后开始投注。每次下注金额为1000元至10万元不等。黄某说,他本来认为这是“一举双得”,既能赢钱又欣赏了精彩的球赛,不料不但输了钱,还被公安机关“盯”上了。
36岁的刘某是乐清白象人,经营一家装潢公司。为了稳妥起见,他看了将近10天的比赛,从6月20日开始赌球。通过自己的手提电脑,在外省朋友那里下注,经过稳妥“考察”后,刘某一开始都是赢球,对方也将钱打到他银行卡上。不想,淘汰赛开始,他就输多赢少了。
7月9日,乐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网警等部门统一行动,上门抓获12名网络赌徒,7月11日又逮住6人,均是人赃俱获。这些网络赌徒通过一个名为“皇冠”的网站球盘开赌,单笔赌资交易额最多达200多万元,交易总额近800万元。
据介绍,网络赌球集团一般都有专门人员研究比赛设计盘口,同时盘口的设计还充分利用了赌徒喜欢“博大”的心理,这样保证参与赌博的网民输多赢少。不论参赌者输赢,庄家都抽取头薪获利,抽头率在1.75%至2%之间。乐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侯金海介绍,警方的打击重点是庄家或者网络赌博团伙,目前正全力缉拿在乐清经营网络赌博的“上家”杨某。
办案民警指出,18名参与赌球的没一个赢到钱。黄某在7月6日荷兰对乌拉圭那场比赛中下注了83.6万元,曾赢利28万余元,但还补不上前面输掉的窟窿。 据《温州日报》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许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