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 画 张利昌
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大桥镇十八里村的李老伯今年81岁,长期患有严重的肺病,每年的医药费开销很大;79岁的老伴则有严重胃病,早已失去劳动能力。老李夫妇生有3男2女,然而,前段时间,为了赡养问题,两位老人来到大桥镇司法所,向“老娘舅”朱玉根求助。
请求接济没回音
老李夫妇找到“老娘舅”后哭诉:“我们年纪都大了,身体又不好,看病吃药的费用越来越大,单靠两个人加起来1000多元的养老金,实在无法维持下去,可三番五次对几个子女讲,要求他们看在我们把他们抚养长大的分上,多多少少支援我们一些钱粮,可没有一个子女有回音,接下去的日子真的没法过了,‘老娘舅’一定要帮我们做主啊!”老两口说到伤心处竟跪了下来,好几次被大家拉起来。
“一开始接触这个案例,我感到非常气愤。老李夫妇世代务农,经济条件并不好,含辛茹苦把几个子女拉扯成人,竭尽所能帮他们成了家,到如今,父母上了年纪又有重病,而几个子女不仅平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父母向他们求助的时候竟还不理不睬,情理不容啊!”“老娘舅”朱玉根和同事们决定管管这件家务事。
多方打探终有回音
“老娘舅”调查后了解到,老李夫妇的1个儿子在9岁时过继给了亲戚,与老李夫妇脱离了赡养关系。今年已57岁的大儿子和老李夫妇住在一个村里,大儿子做了上门女婿,尽管两家住得不远,但平时从不走动。其他两个女儿和小儿子都住得比较远。
“老娘舅”分析开了:“大儿子今年已经57岁,1976年做了肠切除手术,现在在做油漆零工,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两个女儿在农村说起来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尽管这是封建观念,但在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上还是有影响的,老人百年后的财产继承通常没有女儿的份,在赡养责任分担上酌情轻一些,也是合情合理的,关键是要找到在平湖乍浦做小老板的小儿子。”
然而,这个小儿子就是联系不上。“老娘舅”通过当地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希望老李的小儿子到大桥来一趟,一起协商一下赡养父母的问题,也没有回音。
情急之下,“老娘舅”通过自己的朋友传话给老李的小儿子,把该讲的道理一一讲给他听,让他在约定的日子里到大桥协商解决问题,否则就上法院解决。“既然他不要‘面子’,那就把‘夹里’也扯掉算了。他是做生意的,这两样东西都没了,对他肯定是有影响的。”事后,“老娘舅”笑着说。
令人欣慰的是,在约定的日子里,除了脱离赡养关系的儿子外,其他的4个子女都到齐了。“老娘舅”苦口婆心帮忙调解,最后达成赡养协议:小儿子每月支付父母生活费120元,大儿子每月支付80元,两个女儿每年支付生活费500元;两个儿子每年给父母稻谷各300公斤;医疗费用千元以内,两个儿子分担,千元以上的,除合作医疗可报销的金额外,兄弟俩分担其中的70%,30%由女儿们承担。
解决纠纷情理为先
“这个案例给我一些启发,打官司在通常的经济纠纷中是比较可行的,而在家庭纠纷特别是赡养问题上,做调解应把情理放在第一位。把道理说透说清了,事情就可能出现转机,毕竟打官司成本高,牵扯精力和财力,更重要的是,这个家庭的血缘关系,会因为打官司而永远疏远甚至大家形同陌路,当事人还要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这是大部分人都不愿看到的。”“老娘舅”朱玉根很骄傲,他说,通过他和同事们的努力,这起赡养纠纷有了较圆满的结局。
南湖晚报记者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