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炎炎夏日,游泳既可消暑降温,又能达到健身目的。每年夏季特别是暑假期间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学生前往游泳场所游泳的人数众多。
昨天,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了夏季游泳卫生安全预警。有关专家提醒说,由于游泳场所内人员密集且密切接触,应特别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宁波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夏季游泳市民应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场馆,如卫生信誉等级高、卫生设施和管理好的A级或B级游泳场所游泳。游泳者务必注意观察水质公示牌上池水卫生状况,也可根据一些常识对游泳场馆的卫生质量进行初步判断,如游泳前应查看水质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游泳馆内温度是否过高以及空气中有无消毒剂的味道等。
根据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通常在游泳池水中适量加氯,以起到消毒水质、预防疾病传播的作用,每升水的余氯含量应在0.3~0.5毫克。如果低于这个量,就达不到消毒水质的目的;如果超过这个量,就可能对人的皮肤、黏膜等造成一定的刺激,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如果在泳馆内闻到“漂白粉”气味呛人,最好别下水游泳。
另外,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游泳场所存在卫生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卫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301。
小贴士
忌饭前饭后游泳。空腹游泳会影响食欲和消化功能,游泳中易发生头昏乏力等意外情况;饱腹游泳亦会影响消化功能,还会产生胃痉挛,甚至呕吐、腹痛现象。
忌月经期游泳。月经期间游泳,病菌易进入子宫、输卵管等处,引起感染。
忌不做准备活动即游泳。水温通常总比体温低,因此,下水前必须做准备活动,否则易导致身体不适感。
忌忽视泳后卫生。泳后要立即冲洗,若耳部进水,可采用“同侧跳”将水排出。再做几节放松体操及肢体按摩或在日光下小憩15~20分钟,以避免肌群僵化和疲劳。
东南商报记者檀传才通讯员蔡萧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