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为了达到缺斤短两赚取差价的目的,有人不惜从灌满液化气的钢瓶中抽取一部分再灌入其他钢瓶中。前天,张某被义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张某,江西人,在义乌北苑一带经营液化气生意多年,因液化气价格最近起伏较大,张某看到了其中的利润空间,就干起了“倒灌”的勾当,以此赚取额外的差价。
一周前,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义乌市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会同义乌市燃气安全巡检大队的执法人员在北苑街道大三里塘的一居民房内,发现无证经营液化气生意的张某私自储存大量存满液化气的钢瓶,并且正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倒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即对张某的钢瓶进行了暂扣,并通知其到执法大队接受处理。但张某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搬离被扣留的钢瓶。之后,张某逃离现场,当地警方于前天将其抓获。
义乌市燃气安全巡检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倒灌”,是指从灌满液化气的钢瓶中抽取少量的液化气,灌入到另外一只自备的钢瓶中,达到缺斤短两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坑害了广大液化气用户的利益,同时也扰乱了液化气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更让人心惊的是,张某系无证经营人员,未经任何部门的安全操作培训,把大量液化气瓶存放在居民房内,也没有任何消防设施保障,可以说“非常危险”。
金华晚报记者江胜忠通讯员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