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温州7月20日电 记者今天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得到证实,该局已于7月15日向恒达集团下发“收地令”,取消恒达集团茶山中心区A—6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已经缴纳的2200万元竞买保证金。该地块将重新组织拍卖。
去年底,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中心区A—6地块建筑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出让,曾在温州开发多个楼盘的知名房开公司恒达集团,经与30余家开发商多轮出价争抢,最终以10.43亿元的价格中标,高出2.154亿元的起拍价近4倍,创下该区域土地拍卖价新高,被称为温州新“地王”。
今年6月底,是恒达集团缴清地价款的最后期限,但款项却至今不见入账。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有关人士透露,恒达集团至今未作出最终退地的决定,迟迟未能缴款是因为合作开发的一位股东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不愿再继续投资,有关事宜还在协商中。
温州房地产界对“恒达”退地风波有各种说法。有人认为,“恒达”高价拿地较为冒险,按该地块允许的最高容积率2.0计算,该地块建筑面积为66196平方米,10.43亿元土地拍卖成交价折合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近15800元,而今周边房屋均价只有1.2万至1.5万元左右。也有人认为,如今房地产市场疲软,如果继续开发,亏损可能性很大,退地也是正常商业行为。
无独有偶,2007年7月,龙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7.9999亿元的高价竞得龙湾行政中心D3地块45亩土地的建筑使用权,被称为当时的龙湾“地王”。但时隔两年之后,龙湾房开也没有缴清地价款。
去年7月19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向龙湾房开公司发出通知,注销土地中标出让通知书和中标权,并没收其1500万元保证金。今年3月,龙湾房开公司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起诉至鹿城区人民法院。龙湾房开公司认为,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存在严重瑕疵,致使该地块容积率不到原来招标公告所说的最高3.4,仅为2.64,因此建筑面积“缩水”了2万平方米。要求调整规划条件未果,才延迟缴纳地价款。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称,这一地块的建筑面积甚至可以达到11万平方米,且房开中标后再要求调整规划,显然不合理。此案开庭后,法院已将案件延后审理,目前还没有作出判决。
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石海均教授认为,当前温州房地产市场存在浓厚的观望气氛是不争的事实。去年,有温商背景的房开公司曾制造了南京、乌鲁木齐、黄山、千岛湖、衢州、杭州余杭等地一时的“地王”。“新国十条”出台后,昔日风光的“地王”们,如今“高处不胜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