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今年49岁,从事了近30年教育事业的欧老师,昨天上午,一听到有人叫他“欧老师”,立马就流下了眼泪,哭着说“别这么叫”。
因为,昨天他站在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曾经是嘉兴市教育学院党委委员、课程改革研究处处长、嘉兴市教育研究院院长的他,被指控收受、索取了480200元的贿赂款,隐匿公款57811.80元用于个人消费。
法庭上,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他供认不讳。
“我热爱自己的工作,也很投入,走到今天,我只怨没有把握好自己。这些钱并不能改善多少生活,但别人送东西,不收又显得见外。有时候,想着拿些回扣给手下的兄弟发些辛苦钱,但拿到手却发现见不得光,只能把钱放在自己兜里,慢慢地变成了今天的局面。现在把事情一件件说出来,心里的压力也释放出来了。”庭审中,欧老师一直在流泪。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欧老师的供述
买车之后收了五万元“装潢费”
2006年我买好本田思域汽车后,毛某(嘉兴市塘汇印刷厂厂长)曾经送给我50000元现金,在我的办公室里送的,说是让我把汽车装潢一下,我想我给了他很多业务,收他这么一点也应该的,就把钱收下了。
收了两万元的“付货款”好处费
2008年春节前夕在我办公室里,毛某送给我20000元左右现金。当时我们单位还欠他厂里一百多万元的货款,他的意思就是让我再付一部分。毛某之所以送我这笔钱,是因为我当时还有付款的决定权,可以决定是不是付和付多少。
买房时借了十万元一直没有还
2007年下半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打电话给毛某,跟他讲我买房子了,要向他借100000元钱,他同意的。
钱是他弟弟拿过来给我的,是现金,用黑色袋子装好的,在我单位办公室楼下给我的。当时什么都没讲,没有出借条,也没有讲好什么时候还。
这笔钱我一直没还,借的时候,我想自己以后肯定要还的,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我就不急着还了。
我身上有钱的,应该说是还得出来的,我也没有还。我内心觉得这么多年给了毛某这么多业务,对他来说在这一块上也是赚了不少钱的,还不还无所谓的,所以一直拖着。这点钱对毛某来讲也无所谓的,我不还,他也不会来跟我要的。
最后一笔好处费六万元一直不敢用
我跟王某(杭州一图书公司业务员)签订一份《中考复习指导与训练》的委托发行协议,是在2003年底的时候签的,后来就一直按照这份协议操作的。
协议上写明了有一笔5%的版税,是发给出题目的老师的,这笔钱跟王某送给我的好处费数额是一样的,每年都是一起给我的。版税是写明的,好处费是不写进协议里的。
我每年拿到版税后就直接发掉了,拿到好处费后就自己收进了。我从2004年开始总共收到过五笔。
我拿到王某送的好处费后,开始时我想分的,后来我觉得这笔钱发起来难度很大,我怕以后讲不清楚,后来就不分了,还是自己留着好了。
我当时有种侥幸心理,我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不会有事的。
后来王某送来的好处费越来越多,我也越来越怕了,王某最后送的一笔好处费是6万元,数字比较大的,我就一直没敢用,放在我的一个密码箱里,大概有大半年的时间,我一直在做思想斗争,是不是交上去,但最终没有交上去,怕交上去以后单位查到我以前收好处费的事情。
(都市快报通讯员南历恒义见习记者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