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构建和谐浙江,推进科学发展”重点课题第二调研组承担着“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调研重任。近期,调研组在省政协副主席姚克带领下,会集省政协文卫体委员会、农工党省委会、九三学社省委会的力量,召开省食安办、农业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杭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疾控中心、药品认证中心等单位座谈会,并深入到杭州、台州等地,调查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现状、存在问题、原因所在,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调研组了解到,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由于客观和历史原因,影响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一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与之配套的国家行政法规尚不健全,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仍未颁布实施。如《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都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原来的保健食品配套规定也因上位法《食品卫生法》的废止而失去效力。《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征求过意见,但至今未出台,需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未修订和完善,导致具体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却缺乏执法依据。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也未出台,造成在某些领域监管部门难执法、相关企业难规范、消费者难维权。《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已实施近10年,部分内容和现实状况已脱节。如对假劣药品的定性已和当前的复杂情况不相适应,造成对一些制假售假行为监管不能有效到位,处罚力度也还不够大。调研组建议,针对目前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规章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要尽快制定和颁布一些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和指导性文件。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不足是调研组发现的又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人员普遍只有1至2人,基本处于忙于应付状态,卫生行政部门从事餐饮食品监管的人员编制也不多。药品监管方面,这些年企业数不断增加,全省现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超出2万家,比2004年的8000多家翻了一番还多,但现在的人员编制数在1999年按常驻人员核定后一直没有作过调整,还没有包括数量很大的流动人口。调研组希望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针对餐饮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基础弱、任务重、责任大,越到基层,工作越具体、难度越大的实际,充实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加强一线执法队伍配备。市级食品药品监督局设“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县级局设“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保障任务。结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组建基层监管派出机构和监管队伍,强化农村和社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切实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不抓好,构建和谐浙江不可能。”姚克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群众生活水平越高,对食品药品安全越关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开委员约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