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这些天,玉环县委组织部的干部频下基层,就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补助性报酬发放办法向村干部征求意见,使今年的考核办法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去年,同样规模的村子,同样职位的村干部,补助款高低相差7500元。但有19名村干部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了发放补助资格。
去年底,玉环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的暂行办法》,从今年起,玉环所有行政村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每年能收到一笔由县财政出资的补助性报酬,标准是每人每年1.5万元。
然而,玉环县550名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这笔钱,必须先过考核、多部门审核、公示这三关。在玉环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凡是有资格拿报酬的村干部,县委组织部都要按县纪委等11个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过滤一遍。
“我们改变了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做法,村干部想领报酬,要看个人年度考评和在村里的工作情况。”玉环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说。
补助的发放与村干部工作绩效和个人行为挂钩,分为优秀、合格、基本称职、暂缓发放、不合格等5档标准。如果村干部所在的村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信访工作等方面不合格,村干部会被一票否决,暂缓发放报酬;如果村干部有赌博、酒后驾车、违法用地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暂缓发放或取消发放资格。
根据考核办法,玉环县有65位村干部被评为“优秀”,每人按120%的标准发了18000元;50位村干部被评为“基本称职”,按70%的标准发放10500元;109位村干部暂缓发放,19人被取消发放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