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9日上午 晴 建德法院
2010年3月6日,建德新安江一家打金店来了一位女顾客。
女顾客从包里掏出两个小纸包,分别装了260克金粉、580克银粉。打金店刘老板以56000元的价格收购。
事后,刘老板想想不对劲。金粉、银粉都是半成品,很少出现在流通市场上,女顾客又是一副急于脱手的样子,于是刘老板报警……
女顾客姓李,1971年出生,建德人,是当地一家银业公司的提炼工。
3年前,丈夫欠了高额赌债,李和丈夫离了婚,离婚时分担了部分债务。
李交代,离婚后她独自抚养女儿,工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日常开支,一直没能清偿债务。债主催得越来越紧,实在走投无路了,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公司头上。
2010年3月5日,她趁车间同事不在,迅速从烘焙箱里装了半袋子金粉、一袋子银粉,藏进工具箱……
卖金银粉的赃款56000元,她花了26000元,其中给母亲10000元,其余的用来买了电脑、摄像机、衣服、鞋子、化妆品等。
7月15日,建德法院审理此案。李构成盗窃罪,判刑5年。
(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孙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