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如想要回车牌请打电话13516973601”,在3月15日凌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里,天台11名车主的车牌不翼而飞,而每辆车挡风玻璃处都有一张写有上述内容的字条。近日,这名专门撬车牌的小偷刘涛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4000元。
3月15日凌晨3点左右,家住天台赤城街道的陈先生去附近吃夜宵,才一会儿工夫,自己停在街边的轿车的前后牌照不知何时被人撬走,汽车的挡风玻璃上留着一张写有小偷手机号码的字条。与陈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10名车主。他们都是为了不妨碍别人行走,把车子停放在楼下或某个角落里,结果遭遇同样“贼手”,爱车上少了一副牌照,却多了一张字条。
幸好,刘涛在盗窃第12副车牌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他的包里查获了几张写着要回牌照和电话号码的字条,以及一本密密麻麻记着牌照藏匿地点的小条子。同时,民警还在他的口袋中查获螺丝刀、银行卡等物,他的手机中还留有多条已发送的敲诈短信。
经查,刘涛,来自广西,今年42岁,是一名“惯偷”。据其交代,其作案原因仅仅是身上没钱,却又不想打工,以为偷车牌来钱快。
刘在实施盗窃时,非常“专业”,一副车牌不超过3分钟就能搞定。就在3月15日前三天,刘涛还在邻近的嵊州市盗窃了10块车牌。
在撬完车牌后,刘涛都会在汽车雨刮器上夹一张写有自己手机号码的纸条,等车主打电话来再实施敲诈,在车主将钱打进指定账户后,再告知车主到某个地方找自己的车牌。在嵊州盗窃的车牌中,有的车主已经把钱打进了他的账户。初尝甜头后,他继续作案,没想到来天台没“赚”到一分钱就被抓住了。据台州商报 通讯员 朱利明 记者 徐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