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天召开,在这次会议上,2010年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的方案将提交审议。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将达到80亿元,和去年基本持平。
据记者了解,这80亿元中,计划单列市宁波将发行13亿元,我省(不含宁波)地方政府债券规模67亿元。
按照财政部规定,67亿元中的70%,即46.9亿元为3年期债券,30%即20.1亿元为5年期债券。年利率将通过招投标确定,发行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企业和个人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全省各市(除宁波外)的分配额度大致是这样的:杭州市10.9亿元,嘉兴市5.85亿元,湖州市3.5亿元,绍兴市8.9亿元,金华市7.3亿元,温州市7.5亿元,台州市6.45亿元,丽水市4.1亿元,衢州市3亿元,舟山市3.5亿元。此外,还预留中央项目地方配套资金6亿元。
这次的发行分配方案中,明确规定,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
筹集到的资金主要有两大使用方向。一是向民生项目倾斜,主要将支持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投入,扶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还将用于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是支持铁路现代化建设。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六线二枢纽”铁路建设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则是安排杭黄铁路沿线市县(区)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