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新的骗钱路子,就会有新的骗术。近年来手机靓号的价格是越炒越高,有骗子对此动起了歪脑筋。
苍南的林先生和苍南电信公司就被骗了,林先生因此损失了1万元。
但骗子已经跑了,造成的损失现在该由谁来承担?林先生和苍南电信公司最终对簿公堂。
骗子冒充他人“转让”手机号
今年35岁的林先生在苍南县城做点小生意。生意人好点面子,2008年12月,他曾上网发布信息求购手机靓号。
果然有个自称“宁震”的人打通了他的电话,表示愿意出售自己尾号4个“8”的手机号,要价8000元。
双方来到电信营业厅,“宁震”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正常办理了过户手续。由于该号码处于欠费停机状态,林先生又补缴了2000元话费。这样前后花去了1万元。
手机号用了两三个月,突然有一天不能正常使用了。他找到电信公司,对方解释说,当时和他来办过户手续的“宁震”是假的,现在真“宁震”来了,就把手机号还给他了。
既然是假的,为什么过户的时候不说?林先生火冒三丈。
假身份证连照片地址都是错的
昨天下午,林先生状告苍南电信公司一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林先生为此第二次打官司。
一开始,林先生向苍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手机号过户属于变更合同,需要买卖双方都同意才行。但当时去过户的是假“宁震”,他虽然签了字,并不表示真“宁震”也同意。
今年5月,苍南法院判林先生败诉。林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昨天的庭审中,电信方辩护律师援引了一审判决的依据,要求维持原判。
但林先生认准一个道理:正因为电信过户的行为,才造成了他的损失。
而且,过户的时候,假“宁震”提供的身份证和真实身份证的照片、住址都完全不一样。电信根本就没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
对此,电信方解释说,他们不拥有识别真实身份证的能力。
林先生听了有点激动:既然识别不了,那还过户?这不等于不知道别人有没犯罪,就乱判死刑么?
林先生的辩护律师补充说,林先生是通过电信过户的,电信还收取了过户手续费,把客户名称改成了林先生的名字,双方已经形成了消费合同服务关系。
他们要求电信把尾号4个“8”的手机号还回来,并且赔礼道歉。
昨天庭审快结束时,法官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电信方说,他们最多补给林先生一个3个连号的手机号,不包括3个“8”。
林先生没有同意。法官宣布休庭再审。
都市快报 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